执业证号:13502200110208381
专业背景:
毕业于厦门大学法学院,获法学学士学位及法律硕士学位。
工作经历:
1999年进入厦门衡峰律师事务所任律师助理、律师;2001年衡峰与天地合并为天衡所,任律师、合伙人。
代表性法律服务项目:
A、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业务
担任特房集团、SM商业城、宝呈众华置业等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法律顾问;
担任飞鱼科技、真有趣、茶人岭、享联科技等互联网企业的法律顾问;
担任弘信创业工场、德屹资本等投资公司的法律顾问;
担任爱学习儿童用品、亚泰中国电气等实业公司的法律顾问。
B、企业并购重组法律服务业务
作为投资方顾问为特房集团收购“中洲滨海城”、“中澳皇家游艇城”等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;
作为转让方顾问为弘信创业工场转让“鸿益进”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;
作为投资方顾问为弘信创业工场投资“云创漫谷”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;
作为投资方顾问为世鸿公司股权重组、债务重组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。
C、金融债务重组、银团贷款法律服务业务
作为14家债权银行组成的金融债委会的顾问,为“腾龙翔鹭金融债务重组”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,涉及债权金额300亿元。
作为银团顾问为农业银行等联合牵头的“天马微G5.5、G6项目“102亿元银团贷款案提供专项法律服务;
作为银团顾问为工商银行牵头组织的“首开.领翔国际”项目12亿元银团贷款案提供专项法律服务;
为交通银行牵头组织的“厦门宝龙国际中心”项目11亿元银团贷款案提供专项法律服务。
D、重大疑难诉讼代理业务
代理案外人富邦公司,促成抵押合同纠纷案再审,终审确认银行的抵押权不成立,为委托人追回被拍卖的两套别墅,此案为福建省首例就房屋抵押权预告登记效力作出认定的案件;
代理土地拍卖的竞买人,排除虚假租赁合同干扰,成功接收土地,使委托人投资数亿元的项目得以顺利开发;
代理提供股票账户和资金的出借人,起诉借款炒股的借款人,促使法院认定实际的民间借贷关系,为委托人挽回经济损失;
作为开发商的代理人,处理了上百起与业主有关逾期交房、逾期办证、保修等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系列案;
作为股东代理人,妥善应对公司债权人对其提起的要求承担补充出资责任之诉,此案为股东补充出资责任诉讼、案外人撤销生效判决之诉的经典案例;
作为存款人的代理人,就其被银行擅自扣划的数百万元存款提起侵权之诉,最终妥善解决纠纷,为委托人挽回损失。